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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务会议制度
1 、局务会议人员组成:局领导、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必要时有关同志可列席会议。局务
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不在时由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2 、局务会议职责:
⑴审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总结和长远发展规划。
⑵审定全局各类规章制度。
⑶审定全局个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目标考核和奖惩;审定向上级推荐的各类表彰和奖励。
⑷审定全局气象业务建设重大实施方案。
⑸总结部署全局阶段性工作。
⑹通报重要情况。
⑺研究和审定局领导认为需要提交局务会议讨论的其它重要事项。
⑻审定全局的基建、维修和大型设备配备、更新计划、采购方案等事项。
3 、局务会议由局长安排人员记录,必要时整理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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