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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栏目:气象工作>

2004年04月16日  

 

南郑县气象局主要职责

    南郑县气象局是汉中市气象局和南郑县人民政府在本辖区内的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编制本县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有关的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本县内

     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 、负责本县气象探测工作的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 、管理本县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及农业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

    气象预报的发布;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县

    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出决策依据。

 4 、管理、指导和组织本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本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5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

    象法》、《陕西省气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

    罚,承担有关行政应诉工作。

 6 、负责建立健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负责本局计划财务、国有资产、业务建设、技术装

    备等的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 、承担汉中市气象局和南郑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郑县气象局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电话:0916-5512556  地址:南郑县新华巷